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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实验、实训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2019-06-12 16:22  

 

一、预防措施

1.实验、实训室内禁止使用明火。

2.实验、实训室内严禁超负荷用电。

3.严禁在实验、实训室内吸烟。

4.实验、实训室内经常备有防火器材。

5.实验、实训室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员关电、关窗、锁门。

6.实验、实训室相关安全责任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查处理。

二、处置措施

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用电起火,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2.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水。

3.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学生疏散顺序以着火现场房间为先,其次为着火层其他学生,若有必要要及时疏散着火层上层学生;疏散方向一般情况下应该按照疏散指示灯和安全出口灯指示的方向进行疏散,若安全指示灯方向和火灾方向相同,则向相反方向疏散;疏散时必须通过安全通道疏散,不许使用电梯。

4.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保卫处。

5.视火情需要报警的,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这里是xxx发生火灾,失火物质为xxx,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6.根据保卫处安排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并保证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

7.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教师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可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等。

8.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医学院

                          2019222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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