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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职改办通知,按照《安康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党发【2019】50号)及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相关会议精神执行。经个人申报,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小组资格审核,确认张佳莹、陈玲2位同志符合本年度讲师职称申报资格条件。
现将医学院2021年讲师职称评审客观分积分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0年11月10日-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小组反映。电话号码:0915-3525938,0915-3260251。
医学院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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